交通違法行為輕微的電瓶車騎手只要在網絡社交媒體(發朋友圈)認錯并獲得不少于20個點贊,中國西南部交警就不再追究其違法行為了。
目前有超過10人參加過四川達州這一警方試點項目并通過社交媒體認錯而免受處罰。達州交警隊還在其微博賬號上轉發了上網認錯的截圖。有認錯帖稱:“我駕駛電瓶車逆向行駛被交警查獲,我認識到自己違法了,希望大家引以為戒,現在交警電瓶車也在管。”這條認錯帖獲得28次點贊。達州警方稱,免予追責僅適用于行人、自行車和電瓶車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希望借此讓交通違法者能深刻認識自己的錯誤。一名交警對記者表示,當地的行人和電瓶車司機交通違法行為特別多,口頭警告對制止違法行為一直難以起到效果。這名警員說:“大家都喜歡在社交媒體上讓別人點贊,這種自我曝光有助于提高人們對道路交通安全的關注度。”這名警員還表示,大家不要認為這樣做意味著交通違法者躲避了懲罰,其實他們是受到了口頭警告而免予繳納罰款。
(新媒體責編:wb001)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