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檢察院獲悉,經該院指定,日前,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檢察院就合肥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張思源涉嫌受賄一案提起公訴。
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初至2016年1月,被告人張思源在擔任合肥軌道交通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兼總工辦主任、建設事業部部長、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有關單位項目負責人等賄賂款物共計人民幣363萬余元,以及美元5萬余元和50克的金條2根。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思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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