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是威海一公司老板,為還債,他伙同孫某、宮某謊稱為員工買電動車,開空頭支票給電動車老板劉某,詐騙18輛電動車,價值近5萬元。電動車被他抵押給債主。袁某已被拘留。
袁某經(jīng)營生意欠下很多外債,無力償還。2014年9月,孫某、宮某為其支招還債,孫某、宮某稱他們能聯(lián)系到客戶,可以在不付款的情況下拿貨,但需袁某出具支票,對客戶說一個月后到賬支付,貨物則用于抵債。事成后,孫某、宮某需要從中拿提成。
2014年9月,孫某、宮某以袁某名下公司的名義,到市區(qū)一電動車商家劉某處購買電動車。孫某稱是為員工訂購電動車,需要18輛,并承諾給劉某開具支票,但目前公司資金周轉(zhuǎn)出現(xiàn)問題,需1個月后才能兌現(xiàn)。劉某信以為真,給了他們18輛電動車。這筆業(yè)務談妥后,袁某給了孫某、宮某1500元提成。
2014年10月,孫某、宮某以同樣空頭支票的手段,詐騙市區(qū)一酒行11.8萬元的酒,孫某、宮某同樣得到了好處。
袁某先后將酒和電動車抵給債主。1個月后,劉某持支票到銀行取現(xiàn)失敗。劉某找袁某索要貨款,只拿到了1萬元。劉某到公安環(huán)翠分局經(jīng)偵大隊報警,1月7日袁某被抓,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記者 王震 通訊員 張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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