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8號,長寧縣工商局丶公安局開展了“雙11”經營培訓會與如何識別傳銷手段的專題講座。誠信合法經營,識別打擊傳銷,是我們每一個公民的義務。
出席培訓會有:公安局網監大隊程隊長,工商局經檢大隊蒲隊長,消保股楊股長
出席培訓會企業30余家,包括長寧各大媒體及淘寶賣家,自營企業等。
公安局網監大隊陳隊長:網絡銷售,合法誠信經營。
工商局蒲隊長、楊股長分別介紹了網絡傳銷的騙數以及我們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如何守法經營,并向企業進行了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網絡交易監管辦法》等
到場企業都簽訂了承諾書
現在的傳銷手段是日新月異,大家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宣傳抵制傳銷。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后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傳銷: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證手機,不集體上大課,而是以資本運作為旗號拉人騙錢,利用開豪車,穿金戴銀等,用金錢吸引,讓你親朋好友加入,最后讓你達到血本無歸的地步。
1998年4月21日,中國政府宣布全面禁止傳銷《關于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全國公安機關堅持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零容忍”態度,繼續以重點案件、重點領域、重點地區為抓手,緊盯傳銷犯罪新手法、新動向、新趨勢,持續不斷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開展嚴厲打擊。
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嚴厲打擊、依法取締傳銷組織,通知強調,對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誘騙求職人員參加的各類傳銷組織,堅決鏟除。
(新媒體責編:news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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