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國江西網記者從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了解到,南昌交警向社會公布2018年上半年終身禁駕人員名單,其中“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為主要原因。
記者從吊銷名單上發現,名單共計24人。其中,2人因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22人因交通事故逃逸構成犯罪。
交警特別提醒,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撥打122報警,及時救助傷者,不要抱著任何僥幸心理逃離現場、逃避處罰。
具體名單如下:
小貼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之規定: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一百零一條之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新媒體責編:wb001)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