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網訊 8月3日,江口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聯合江口縣道路運輸局聯合開展城市公交、出租車和新能源純電動公交車聯合整治行動。一日內查處三起實習期司機駕駛營運公交車違法行為。
行動當日,江口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聯合江口縣道路運輸局在轄區內聯合開展公交車及新能源純電動公交車聯合整治行動,檢查組分兩組采取巡邏及定點檢查的方式,在江口縣梵凈山大道、305省道及凱德一號公路對正在營運的公交車、新能源純電動公交車進行攔截檢查。
當日,16時25分,在江口城郊七里沖路口,一輛公交車緩緩駛來,民警立即對該車進行攔截,當民警檢查司機駕駛證時,發現駕駛人向某駕照既然正處于實習期。2分鐘后再次查獲駕駛證也處于實習期的萬某駕駛與向某同一家客運公司的營運公交車。16時48分,另一組民警在江口縣梵凈山大道縣醫院路口攔截到一輛江口至梵凈山的營運公交車,民警檢查駕駛員證件時發現,該車司機陳某駕照同樣處于實習期。
民警隨后依法對萬某、向某、陳某駕照還處于實習期駕駛客運車的行為作出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民警依法對三名駕駛員處于100元罰款,并將處罰結果抄告相關部門。
公交車是一座城市文明的流動窗口,更是廣大民眾出行必選的交通工具之一。如今,更多的是老、弱、婦、幼選擇乘坐公交車。那如果您知道開車的司機駕駛證還處于實習期,您能放心乘坐嗎?江口縣公安交警大隊今后將繼續開展此類專項整治行動,嚴查此類交通違法行為,保轄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新媒體責編:new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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