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網訊:12月24號是西方節日“平安夜”,江口交警大隊集結警力在城區環城西路集中開展酒駕、毒駕等重點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4名駕駛員朋友涉嫌酒駕被處罰。
全面啟動今冬明春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以來,江口交警大隊采取狠抓路面執法,強化動態管控等措施,確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可控、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同時,大隊整治行動前認真總結近期整治酒駕的經驗和好的做法,科學研判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發生的規律特點,打破查處酒駕醉駕時間和地點規律進行精準打擊。
整治當晚20時3分,楊某林(男,25歲,江口縣德旺鄉人,持有C1型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一輛號牌為貴DXV9**號小型汽車行至江口縣環城西路梵凈山中路路口150米處被江口交警例行檢查時,發現楊某林涉嫌酒后駕駛,民警對其酒精含量進行呼氣式檢測,其結果為24mg/100ml,其行為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8分鐘后,舒某祥(男,42歲,江口縣雙江鎮鎮江村人,持有C1型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一輛號牌為貴DBQ6**號小型汽車行至江口縣環城西路梵凈山中路路口150米處被江口交警例行檢查時,發現舒某祥涉嫌酒后駕駛,民警對其酒精含量進行呼氣式檢測,其結果為41mg/100ml,其行為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10分鐘后,萬某興(男,51歲,江口縣雙江鎮人,持有C1型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一輛號牌為貴DDYO***號小型汽車行至江口縣環城西路梵凈山中路路口150米處被江口交警例行檢查時,發現萬某興涉嫌酒后駕駛,民警對其酒精含量進行呼氣式檢測,其結果為34mg/100ml,其行為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20時50分,張某洪(男,52歲,江口縣雙江鎮人,持有C1型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一輛號牌為貴DL1***號小型汽車行至江口縣環城西路梵凈山中路路口150米處被江口交警例行檢查時,發現張某洪涉嫌酒后駕駛,民警對其酒精含量進行呼氣式檢測,其結果為52mg/100ml,其行為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因楊某林、舒某祥、萬某興和張某洪4人實施了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江口交警大隊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對他們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的處罰即“禁駕”半年。(蔣艷)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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