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河北訊(記者常玉坤 通訊員李忠勇 甄曉霞)10月22日,從河北省井陘縣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李某開車因操作不當,車輛失控肇事,造成兩人死亡,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李某,系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人,現住北京市朝陽區。2018年3月13日1時15分許,該駕駛登記在北京一家公司名下的輕型箱式貨車,車上乘坐高某和伍某2人,沿平涉路行至井陘縣靈巖寺山路,由西向東下坡至彎路段轉小彎時,因操作不當,車輛失控,被告人李某跳車逃生,致使車輛與路邊護欄相撞后翻滾入斜坡下的下坡路上,造成該車及路邊護欄損壞、李某本人受傷、乘坐人高某、伍某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的交通事故。在此事故中,李某負全部責任;高某、伍某無責任。
事故發生后,被告人李某積極找人撥打報警電話和急救電話,并能如實供述其犯罪行為。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定,造成兩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該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自愿認罪,系自首、初犯,態度較好,依法可從輕處罰,近日,該法院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對被告人李某作出了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車禍猛于虎。一場車禍兩個活生生的生命就沒了,也毀掉了兩個家庭。因此,特提醒廣大駕駛員,在山區路段行駛,由于路窄彎多,路況復雜,一定要做好心理準備,放慢車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仔細觀察各種情形,謹慎駕駛,正確操作,妥善處置突發情況,嚴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