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市巡游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發布,擬規定,司機拒載一次罰500至2000元,一年三次以上吊銷資格;企業管理不力,司機違法行為較多的,交通部門可責令其暫停營業;出租車增設視頻監控及錄音、應急報警裝置,數據接入交通部門統一監管。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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