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晚,山西省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一起酒后駕駛機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認為喝果啤沒事,沒想到還是被測出體內含有酒精成分,受到相應處罰。
當晚,該大隊城區中隊在南環路某居民小區門前設立卡口,嚴查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22時10分許,一輛晉MVS***牌號小型轎車在距離卡口數米處,突然拐進非機動車道,民警立即上前截停檢查。面對詢問,駕駛員王某稱自己沒有喝酒,只喝了幾瓶果啤。
經呼氣檢測,王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1mg/100ml,達到酒駕違法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執勤民警開具法律文書,對王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做出罰款1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嚴厲處罰。(王惠兵)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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