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馬來西亞一名資深空姐,因體重超過公司規定0.7公斤而被解雇,事后她與公司對簿公堂,卻以敗訴收場,令人相當心寒。
據報道,這名叫做伊娜的空姐,在馬來西亞航空公司任職長達25年,但在2017年9月突然被公司解雇,理由是因為她的體重多了0.7公斤,超出了公司所規定的空乘人員體重標準。
原來,2015年起,馬來西亞航空公司為維持公司形象,制訂了嚴格的機組人員體重管理守則,認為這項守則是為了“乘客安全”,因此沒有達到標準的機組人員就將被公司解雇。
報道稱,當時伊娜的身高為160公分,根據守則她必須將體重控制在61公斤以內,但在2017年時她的體重為61.7公斤,超過了標準的0.7公斤,對此公司給她18個月的時間減重,但伊娜卻沒有減重成功,慘遭公司開除,同時公司內其他4人也和她一樣因此丟了工作。
被開除后,伊娜認為公司的處置相當不合理,故向法院提告,訴諸公司的不公平解雇行為。但法院卻在2020年2月12日做出決議,判決伊娜敗訴。
法官認為,航空公司可以制定自己的體重管理政策,加上當時公司已提供18個月的機會給伊娜遵守政策,但她卻未在時間內達到公司的要求,所以才會判伊娜敗訴。
不過,馬來西亞全國空服員工會及婦女救援組織皆極力譴責這項判決結果。伊娜的律師也表示,英國航空和漢莎航空都沒有針對員工體重的限制性政策,空乘人員的體重根本不影響乘客的安全。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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