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全疆收費公路恢復收取車輛通行費(含收費橋梁和隧道)后,為進一步降低居民出行成本,新疆調(diào)整了部分高速公路計費起點。
5月7日,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綜合規(guī)劃處了解到,2020年4月28日,交通運輸部統(tǒng)一部署安排,5月6日零時起,全疆收費公路恢復收取車輛通行費(含收費橋梁和隧道)。根據(jù)《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guān)于規(guī)范城市周邊高速公路起始路段收費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電〔2020〕47號)要求,為進一步降低居民出行成本,解決城市周邊封閉式收費高速公路主線收費站外路段無法精確按照行駛里程收費問題,新疆連霍高速(G30)烏魯木齊至奎屯段改擴建項目頭屯河主線收費站、克拉瑪依至塔城高速公路塔城主線收費站站外收費里程統(tǒng)一按照最短里程收費,即計費起點調(diào)整到主線收費站外最近開放式出入口。途經(jīng)主線收費站的車輛,在主線收費站外最近開放式出入口以后的行駛路段不再計列收費里程。
此次城市周邊高速公路計費起點調(diào)整,提升了居民便捷高效出行體驗,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居民出行成本,如一型客車(9座及以下的客車)通行G30烏奎高速,未調(diào)整前的計費起點為西站立交,調(diào)整后為八鋼立交,計費里程減少3.174公里,按照0.45元/小車·公里計費標準,一型客車單次通行可減少約1元的金額。一型客車通行克拉瑪依至塔城高速,未調(diào)整前的計費起點為樁號K222+300處,調(diào)整后為二宮鎮(zhèn)頭工村,計費里程減少11.935公里,按照0.35元/小車·公里計費標準,一型客車單次通行可減少約4元的金額。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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