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月9日起,泉州高速交警在轄區高速公路開展貨車超低速行駛(時速低于60公里)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截至昨日,泉州高速共計查處貨車高速公路超低速違法行為72起,轄區各路段貨車違法占用小車道行為明顯減少。
昨日,泉州高速交警在巡邏途中發現一輛長時間在快車道行駛的貨車,因為該車行駛速度較慢,車輪下沉明顯載有貨物。警車一邊在后方鳴笛示警,一邊引導該車駛往泉南高速省新服務區。民警發現,當警車在該車后方車速降到60公里/時示警行駛時,該車仍然在前方緩慢行駛。在省新服務區,民警通過調查獲知原來該車途經測速卡口時車速僅有55公里/時,屬于超低速行駛。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元、計3分的處罰。駕駛員李某坦言,可能是載重的問題,在爬坡路段有時車速會上不來,因水箱長時間沒清理,擔心水溫會過高,所以不敢開快。“以前沒聽說過開太慢也會被處罰,一直以為高速公路只有超速才會接到罰單,今天我也是被上了一課,以后不會再犯。”李某說。
“很多駕駛員并不知道開太慢也是違法,而且很多貨車駕駛員會習慣性占用超車道,這對后方正常行駛的小型車輛造成很大的安全隱患。”泉州高速交警林警官介紹,都說“十次車禍九次快”,但實際上,在高速公路上超低速行駛也易引發交通事故,因為低速行駛往往伴隨著疲勞駕駛、機件不符合安全規定等違法行為,在行駛中,低速行駛與后車形成速度差,容易發生追尾,或者導致其他車輛因為超車或者變道引發事故。在查處的72起違法行為中,基本上是一些嚴重超載、超限和機件老化的重中型貨車。
原標題:泉州高速交警開展貨車超低速行駛專項整治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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