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已是“禁摩限電”整治工作的第六個年頭,六年來深圳交警不遺余力開展路面整治,每年查扣38萬左右涉摩涉電車輛、拘留8000多名無證駕駛及非法拉客人員。
由于我國現行法律對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不全面、不具體,約束電動自行車生產的國家標準遵守情況較差,95%以上的國內市場銷售的車輛不符合國家標準,突出表現為電動自行車摩托化,電動三輪車汽車化,這就導致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殘疾人拉客車、鐵甲改裝車等“五類車”呈現出自由散漫的發展趨勢,存在較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2012年4月實施“限電”政策以來,結合“平安鵬城”、“百日行動”、“法治通城”等一系列全市整治行動,深圳交警不斷加大涉摩涉電違法車輛的整治力度。
據統計,2012年至2016年涉摩涉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分別為173人、165人、158人、151人、94人,呈逐年下降趨勢。此外,涉摩涉電兩搶案件大幅減少,原特區內已經做到基本杜絕。
深圳交警聯合相關部門共查處生產、銷售、維修企業及門店各類違法923宗,其中查處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未粘貼公告159宗、占道經營254宗、無照經營65宗、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車輛312宗,查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維修門店超范圍經營133宗;排查轄區電動自行車充電點位15439宗、處罰10279宗。
那下一步
深圳交警有什么措施呢
目前,國內各大城市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主要為“禁、限、疏”三種管理模式。根據近幾年與國內其他城市的交流,結合各區公共交通覆蓋情況,我市將參考廣州做法出臺我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實施“疏堵結合”的綜合管理措施。
這種管理措施有啥特點
一是加強疏導管理措施。
在一些未限行區域或者交通秩序較亂的地區采取疏導管理措施,加強非機動車道建設,試點共享電動自行車出行,實施集中充電、集中停放,通過換取免費騎行次數逐步取代居民自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
二是加強駕駛人員交通安全意識培訓。
參照南寧模式,在轄區試點增設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教育培訓點,由區政府牽頭,在每個街道辦建立1個固定學習點和2個簡易學習點,提高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
三是在公共交通發達區域試點禁行管理措施。
在羅湖、福田、南山等區研究在轄區內對電動自行車試點全面禁行的可行性,參考廣州管理模式,研究制定“禁售”(超標車)、“禁行”、“禁停”、“禁坐”等管理制度,并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四是聯合相關平臺,規范特殊行業行車秩序。
使用互聯網交警星級用戶實現全民平普法,按照市場需求聯合共享出行打擊非法拉客,規范外賣、快遞等特殊行業行車秩序,繼續保持“五類車”交通事故及死亡人數連續下降趨勢。
厲不厲害,期不期待?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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