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網訊(通訊員 王文斌)日前,山西省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一起酒后駕駛機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寧某某(臨猗人)受到嚴厲處罰,深感懊悔,表示今后絕不再喝酒開車,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
3月21日晚,臨猗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按照嚴厲打擊酒駕醉駕專項行動安排部署,在南環路雙塔崗設立卡口,對過往車輛展開嚴密排查。21時許,民警在對一輛牌號晉MN58**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聞到駕駛員寧某某身上一股酒氣,便立即進行了呼氣式快速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29mg/100ml,達到酒駕違法標準。
據今年50多歲的寧某某稱,平時自己非常謹慎,一直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開車20多年來沒有出現過任何違法行為,沒有任何污點。當日晚上出門辦事時,由于天氣寒冷,便喝了一杯酒暖暖身子,沒想到被交警查獲,毀了自己一世“清白”。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寧某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受到罰款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嚴厲處罰。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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