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7日晚22時08分,漯河市舞陽縣交警大隊孟寨中隊在縣城東大街巡邏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豫LLX06*的小型轎車似乎因發現警車欲掉頭離開,執勤民警立即上前將車輛攔截進行檢查,要求駕駛員出示機動車駕駛證和行車證。
駕駛員劉某偉下車后形色慌張,支支吾吾無法提供駕駛證。經再三詢問,劉某偉如實坦言其沒有機動車駕駛證。民警在調查中發現劉某偉滿口酒氣,便當即對其進行酒精測試,經手持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72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交警大隊依法對劉某偉處以2000元罰款,當其接受處罰時說:“我早就會開車了,一直沒空考駕照,躲著警察走,誰想到恁交警半夜三更還不睡覺哩?我認栽!”聽聞此言,真是瞬間讓交警同志們無語,隨后民警對其作出深刻的批評教育。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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