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9日14時左右,河北省保定市北三環發生一起大貨車與自行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大貨車司機陳某報警并撥打120,騎車人任某則在警方與救護車趕到前自行離開現場,并步行十幾公里前往醫院。46天后,任某在醫院死亡,陳某被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起訴至法院。新京報記者昨日(11月13日)從保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了解到,案件已經開庭審理,目前尚未宣判。
鑒定結論:大貨車司機是否超速有爭議
2018年9月19日14時左右,一輛大貨車與自行車發生碰撞。保定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六大隊所做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大貨車司機陳某當時在保定北三環由東向西行駛至大馬坊鄉政府門前,與由北向南行使的騎車人任某相撞,導致任某受傷、車輛受損,事發后46天,即2018年11月4日,任某死亡。
警方得出的調查分析結論為:陳某駕駛機動車未按要求降低行駛速度,這個違法行為是發生事故的全部原因,任某無違法原因,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陳某對此事故負全部責任,任某對此事故無責任。
今年5月,陳某被檢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訴至法院。在案證據顯示,針對陳某是否超速,案件存在兩份鑒定意見,一份是在案發后由當地鑒定機關做出,結論是不能鑒定出車速;第二份由偵查機關委托沈陽某鑒定機構在案發后10個月做出,結論是大貨車超速。
爭辯焦點:自行就醫46天后死亡是否車禍所致?
今年10月22日,該案在保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開庭審理。法庭上,控辯雙方出具當事人供述、交通事故認定書、尸檢報告以及鑒定意見等證據。
雙方出示的證據顯示:事故發生后,貨車司機陳某在現場報警并撥打120救援,120記錄顯示,救援車輛到現場后并未見到傷員,陳某則稱,任某在車禍后自行離開了現場。對此,任某的兒子在事發后向辦案部門陳述稱,年近70歲的任某車禍后,自行步行十幾公里前往醫院。
任某《尸檢鑒定書》顯示,任某符合交通事故至顱腦損傷后昏迷、臥床、感染至呼吸衰竭死亡。
對于上述證據,檢方認為,根據尸檢報告的結論,可認定任某死亡原因與該起交通事故有關,因此應追究陳某的刑事責任。辯護人則表示,任某在事故后自行離開,影響了相關執法部門對現場和事故的判斷,作為年近70歲的任某步行十幾公里到醫院,并在事發后46天去世,不能排除是其他因素導致其死亡。
庭審后,新京報記者聯系到該案的公訴人,對方表示不便對案件發表任何意見。11月13日,新京報記者致電保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承辦此案的法官亦表示,在案件宣判前不便接受采訪。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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