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口服疫苗過期事件再次撥動了公眾對醫療衛生安全擔憂的那根緊繃神經。目前,該事件有了最新進展。根據江蘇省金湖縣政府11日晚9點40時分發布的官方通報顯示,已對涉事的17名人員進行處理。
其中,對副縣長高昌萍政務立案;對縣衛計委黨委書記、主任陳化,縣衛計委黨委副書記邱永馥,縣衛計委黨委委員、副主任楊志立案審查;對黎城衛生院院長汪泓等13人分別予以立案調查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處分。與此同時,經縣紀委監委決定,將同步展開調查,啟動問責程序。
據悉,2019年1月7日,金湖縣黎城衛生院發生一起口服過期疫苗事件。有關部門通過對接種兒童家長的逐一電話排查、上門巡查,截至9號下午4點,確定全縣145名兒童接種了過期脊灰疫苗。
經調查,該疫苗廠家為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批號為201612158,有效期為2018年12月11日,該批次疫苗系2017年5月9日由市疾控中心配送至金湖縣疾控中心,金湖縣疾控中心于2017年5月18日冷鏈配送至黎城衛生院,疫苗相關資料齊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黎城衛生院已使用過期脊灰疫苗21支(一支可服用6-7名兒童),剩余69支未使用,已封存。1月9日晚,接種兒童家長質疑前期接種疫苗同樣存在過期現象,1月10日—11日,家長以多種方式進行維權。
事件發生后,縣委、縣政府立即成立應急指揮部,統籌協調事件處置工作。目前,縣委、縣政府已成立多個調查組對全縣各預防接種點開展拉網式、全方位檢查。
根據調查,金湖縣政府表示,本次事件屬于一起典型的責任事故。黎城鎮衛生院防保所疫苗保管人員、接種人員沒有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保管人員未按規定定期清點疫苗批次、有效時間,接種人員在使用時未核對疫苗批號,導致21支過期脊灰疫苗被使用。在此過程中,上級有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未認真履職,管理失責。
藍鯨產經記者獲悉,針對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期間口服過期脊灰疫苗的兒童,金湖縣目前提供以下三種體檢方案供家長選擇:對因服用過期疫苗后身體出現不適的兒童,縣醫院集團負責免費就診;對以往兒童接種疫苗有疑問的家長,可到指定地點登記,安排專人調查核實;如確認接種疫苗過期的,安排體檢和就診。
此外,公告還表示,針對部分家長反映的,除脊灰疫苗外還查詢到其他疫苗批號過期以及查詢不到等情況,縣衛計部門調查發現,2016年底,國家強制要求登記疫苗批號信息,而在此之前,疫苗接種信息系統平臺中的批號因更新不及時,導致實際接種的疫苗批號與接種信息系統平臺中的批號不一致。家長特別是大年齡組兒童家長依據接種信息系統平臺內的批號查詢,就會出現過期、無信息等情況。
目前,當地政府已向上級請示成立專門調查組,對群眾反映的賬卡不符、批號不符、廠家不符、品種不符等問題,進行全面公正排查,并及時公布調查結果。下一步,將根據后續調查情況,對其他涉及人員依法依紀追究責任,絕不姑息。藍鯨產經記者對此亦將持續關注。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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