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劉,我已經讓朋友在湊錢了,這次真的希望得到你諒解……”不久前,在江西省萬載縣人民法院執行約談室內,羅某終于羞愧地低下頭。就在5個月前,面對執行約談,羅某態度非常蠻橫囂張:“我沒錢,法院愛咋辦咋辦,反正拿我沒招!”
申請執行人劉某則憂心忡忡,借錢時滿嘴“好朋友”,還錢時卻成了躲著的“老賴”。原來,羅某在2015年10月從劉某手里借走200萬元,此后羅某不但不按約付息,甚至連本金都絕口不提。追討十多次后,劉某無奈訴到了法院。
法庭上,羅某軟聲細語懇求劉某寬限還款日期。劉某與羅某達成了調解協議。不料,調解書確定的付款期限屆滿,羅某又開始耍賴,反復就兩個字:“沒錢!”
面對羅某的囂張氣焰,執行法官們認真研判案情,法院打出執行組合拳:
“首先,對羅某的銀行存款、房屋、車輛等財產情況進行了調查,并向申請執行人劉某的代理律師發出律師調查令,協助法院一同查找羅某的財產線索。”執行法官介紹,通過調查發現羅某在宜春有一套房、在宜春某門窗公司擁有價值1000萬元股權。
隨后,法院將羅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發出執行懸賞公告,發動社會力量協助查找羅某的行蹤。2018年2月27日,法院接到一名舉報人打來電話稱羅某正在宜春市區某小區的茶樓里,當即組織執行干警前往該茶樓,并成功將其拘傳。
由于羅某態度依然蠻橫、拒不履行,法院決定對其實施“重招”:拘留十五天!
三招下來,羅某態度有了轉變,主動約劉某見面。然而,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后,羅某轉身又耍賴了。
執行法官決定對羅某限制高消費,同時針對羅某有財產拒不履行的情形,法院于2018年6月決定對其罰款10萬元,并于同年6月11日決定對其再次拘留十五天。但是,羅某仍未履行。
面對多次耍賴,法院怎么處理?
法院將羅某拒不履行的材料移送萬載縣公安局偵查是否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同時向羅某所在社區網格員發出司法建議書,請求其協助調查羅某該套房屋的居住現狀,確認到羅某該套房屋及車庫本人并未居住和使用,而是長期用于出租,法院隨即啟動司法拍賣程序。
經過多輪競價后,該套房屋以70余萬元成交,除去銀行抵押貸款40余萬元本息后,法院將執行到位的30.7萬元交付給申請執行人。一系列“組合拳”打下來,羅某招架不住了,從到處“躲貓貓”到主動聯系劉某協商還款。
自最高人民法院落實中央部署提出“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以來,江西省萬載縣人民法院在強化傳統執行措施的基礎上,不斷強化執行理念、執行方法、執行管理模式,探索實施律師調查令制度,推廣執行懸賞保險工作機制,向社區網格員推送司法建議書,發動全社會的力量查人找物,做到執行行為有步驟,執行內容有公開,執行方法有創新,拒執行為有措施,全力推動“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順利進展。
“‘基本解決執行難’是法治建設重要內容,也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司法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基本解決執行難’就是這道防線上的最后一公里。我們會盡最大限度壓縮‘賴賬空間’,構建法治社會和誠信社會。”萬載法院院長李純清說。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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