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下午,桂林“漓江衛士”戰疫情臨時聯合黨支部組織桂林海事局漓江海事處、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綜合執法支隊、桂林漓江公安分局聯合執法,依法將未持排筏適應證書(無證駕駛)并非法以“黑筏”載客的莫某抓獲。當天晚上,莫某被公安機關判處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這已經是莫某因為“黑筏”事件重犯的二進宮了,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莫某等三人在去年11月1日因為無證駕駛“黑筏”載客被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綜合執法支隊和桂林漓江海事處聯合執法時,莫某暴力抗法妨礙公務,性質十分惡劣,被桂林漓江公安分局帶走,最終被雁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判以八個月有期徒刑。今年七月中旬剛放出來呆在家中因為沒找到工作,在利益的驅使下挺而走險,屢教不改,8月1日又打起了“黑筏”載客贏取暴利的違法勾當。當天在上力腳村水域被聯合執法隊伍抓獲,當時排筏上乘坐5名游客不但超載,而且都沒穿救生衣,莫某還是無證駕駛,“黑筏”被依法收繳,完善好法律程序后,游客被安全送上岸,此行動嚴厲打擊了非法“黑筏”的囂張氣焰。
8月1日是《桂林市漓江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正式實施的第一天,新條例中增加了打擊“黑筏”的新內容。“黑筏”未經漓江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登記從前游覽經營,筏工也未持有排筏適應證書,更沒有經過安全培訓,遇到緊急情況缺乏基本的救援知識,且只敢在沒有開通游覽的水域游覽,地形多變水情復雜。而且排筏往往很多不符合標準,發動機性能參次不齊,排筏沒有配備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設備,也沒有配備消防器材,遇到緊急情況十分危險,存在很大安全隱患。“黑筏”筏工往往是沿江村民,他們分工明確,有在路邊攔車的“野馬”,有逃避執法打擊望風的“暗哨”,有專門開“黑筏”的。往往通過“野馬”連哄帶騙的虛假宣傳,超出標準票價的價錢亂叫價,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收到了很大威脅,這些“黑筏”給桂林旅游抹了黑。眼下桂林市正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黑筏”、“黑車”、“黑導”正式旅游執法部門嚴厲打擊的對象。
執法部門將持續保持打擊“黑筏”、“黑車”、“黑導”的高壓態勢,絕不姑息!在此也呼吁廣大市民及游客為了自身生命財產安全請不要被“野馬”蒙騙乘坐“黑筏”,要到正規排筏公司和游船公司乘坐,保證自身合法權益。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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