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朝陽法院對一起“快遞運毒”案公開宣判。被告人于某因兩次利用同城快遞運輸銷售毒品,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罰金2000元。記者同時從朝陽法院獲悉,毒品犯罪正在呈現“快遞化”趨勢。2016年該院審理的涉毒犯罪中利用快遞實施的僅為4件,2017年這一數字猛增至18件,增幅達到3.5倍。針對這一現象,朝陽法院已向國家郵政局發送司法建議,建議該局加強監管。
毒品流通呈現快遞化
據上午被判刑的于某交代,他利用同城快遞向買家寄送毒品,打個電話快遞員就來取貨,他會事先將冰毒放到一堆東西里面,快遞員很少驗貨。
據統計,朝陽法院審理的涉毒犯罪中,自2013年起開始有利用快遞實施犯罪的跡象,當年涉案數量僅為1件。2014年至2016年快遞涉毒犯罪案件均在個位數,2016年為4件,共涉及5名被告人,毒品數量為200余克。而2017年,這一數字猛增至18件,涉及被告人20人,毒品數量也增長至1100余克。
這些案件涉及閃送、順豐、中通、申通、韻達等多家物流企業;遞送的毒品包括冰毒、海洛因、大麻和K粉等各類常見毒品;涉及的罪名主要是販賣毒品罪、運輸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三個罪名。利用快遞實施的犯罪案件的毒品數量平均都達到了50至70克,而傳統涉毒犯罪案件的毒品數量大多在10克以下。
朝陽法院刑二庭副庭長萬兵介紹,在毒品流通環節呈現快遞化特點的同時,聯絡社交網絡化、毒資移動支付化特點也十分明顯,微信、陌陌、QQ等網絡社交平臺甚至是網絡直播平臺,在毒品交易中發揮了媒介作用,而微信、支付寶等移動支付手段也成為毒資收取的主要方式。
快遞柜受毒販青睞
法院調研還發現,為了避免與快遞員直接接觸,增加犯罪行為的隱蔽性,豐巢快遞柜等智能無人收遞設備受到犯罪分子的青睞,同時菜鳥驛站、國安社區、便利店等代理收發點也十分常用,從而避免使用真實地址。
此外,收件人、發件人均使用虛假姓名和身份,地址不具體到門牌,甚至電話都預留他人號碼,再委托他人收件轉寄,這些方式增加了犯罪行為的隱蔽性和查處的難度。據統計,2017年朝陽法院審理的18件案件中,使用無人收遞設備的為4件,使用菜鳥驛站、國安社區等代收點的為9件。
在朝陽法院審理的快遞涉毒案件中,大部分被告人會利用家電、服裝鞋帽、兒童玩具、食品、藥品等物品對毒品進行偽裝,夾藏在快遞中避免被發現。例如在王某運輸毒品一案中,其中一個包裹系以服裝名義寄出,王某在里面放了三四件衣服褲子,其中一件衣服口袋中藏著三四根彩筆,每根筆的筆芯都被王某放了3小袋冰毒,順豐快遞員收件時雖然查看了包裹里是服裝,但并沒有發現衣服中夾帶的筆和毒品。
還有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苗某經微信聯系販毒,多次通過“閃送”向張某等人郵寄大麻共計30余克。其中一次是以寄送藥品的名義,他用白加黑的藥盒裝著盛放大麻的自封袋,并用雙面膠封住藥盒,再用紙盒包裝,此外苗某還以寄食品的名義,用飯盒包裝過毒品。苗某后因販賣毒品罪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
法院建議盡快落實實名制
萬兵副庭長指出,“快遞化”導致毒品更易擴散、流通,尤其與網絡社交媒介相結合,毒品交易更為分散化、隱蔽化,甚至有商業化趨勢,加大了禁毒的難度。這其中暴露出了快遞行業經營管理中的一些問題,包括寄件實名制落實不到位;收件驗視和安檢力度不足;在智能化、無人化創新的過程中單純考慮便捷性,忽視通過技術手段解決人證相符、當面驗視等問題,防范違法犯罪。
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這些問題,朝陽法院日前向國家郵政局發送司法建議函,建議該局督導快遞行業嚴格依照《快遞暫行條例》等規范性文件要求,落實寄件實名制,完善快件驗視程序和安檢制度。針對快遞行業無人化、智能化創新舉措,法院建議研究完善監管機制,如要求在無人化智能設備中添加人臉識別系統或身份證驗證系統等。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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