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國家郵政局、商務部共同制訂的《關于規范快遞與電子商務數據互聯共享的指導意見》正式印發。
《指導意見》對電子商務經營者和快遞企業提出了同等的義務要求。要求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通過限制數據互聯共享,阻礙電子商務當事人自由選擇快遞服務;不得通過限制數據互聯共享,阻礙電子商務經營者獲取為消費者提供服務所必需的快件數據。
同時,《指導意見》加強了電子商務與快遞數據管控。此外,明確要求建立電子商務與快遞數據中斷通知報告制度,不得惡意中斷數據傳輸。《指導意見》還對數據安全保障和應急管理提出明確要求。發生危害網絡安全事件時,應當立即依法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商務主管部門和郵政管理部門將推動制定電子商務和快遞數據采集、傳輸、使用、共享、安全風險防范等相關標準,提高電子商務和快遞數據互聯共享效率,保障數據安全。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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