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同,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降低待遇,員工討說法被逼簽《保證書》,否則直接開除。
江西圣通物流有限公司“禮品房”更改計算薪酬方式,引發多數員工討說法。事后,公司要求員工簽訂《保證書》,否則將員工直接開除。
員工:不滿變更計薪方式
胡女士告訴記者,2018年9月,她入職江西圣通物流有限公司,是該公司“禮品房”的員工,負責香煙外包裝貼(覆)膜工作,工作地址位于南昌市金圣工業科技園內。盡管員工與公司簽訂了合同,但入職8個多月,她至今沒有拿到合同。
胡女士稱,今年3月4日,公司車間有關負責人告知員工,將變更產品計件薪酬方式。
據胡女士介紹,拿一天的工作量來說,她平均每天可以做12件產品,按照之前5件80元,此后每增加3件80元,依此類推計算,日工資260元左右;而更換計件方式,按16元/件計算,日工資為190元左右。“一下子,我們少了近1/3的工資。”當天,“禮品房”大多數員工集體離開車間,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情況,溝通能否適當考慮上調一些工資。后來,公司將計酬方式上調至18元/件。
原以為事件過去了,豈料公司以員工3月4日罷工,給生產及圣通公司帶來影響為由,要求員工簽訂《保證書》。否則,公司將開除員工。
“當天,我們沒有罷工、鬧事,只是反映合理訴求。”胡女士稱,事后,盡管她每天堅持上班,但是,3月13日,公司對她作出了開除的決定。
公司:不服從管理按自動離職處理
記者注意到,該公司要求胡女士簽訂的《保證書》內容為:“2019年3月4日影響生產給公司帶來了極其惡劣的影響。現本人已認識到錯誤,并自愿接受圣通公司的處罰……保證人***”
對此,該公司有關負責人馮經理時表示,事發當天,對于更改計酬方式,25名員工離開車間討要說法。“當時,我們要他們上去做事,誰不做誰就離職。”馮經理稱,員工未經公司同意擅自停產,做錯了事就要認錯,所以后來要求員工簽訂《保證書》。否則,按照公司規定,在廠區及公司范圍內尋釁滋事、起哄、鬧事、罷工、不服從管理者,按自動離職處理,解除勞動合同,永不錄用。
對于不給勞動合同的情況,馮經理解釋稱,確實員工沒有拿到合同,估計還在走程序。
為了保住這份工作,一些員工簽訂了《保證書》,僅胡女士拒不認錯。
“我們當天已完成生產任務,沒有給公司帶來任何損失及影響,我們也不存在罷工鬧事,特請大家證明我們清白。”胡女士說,事后,23名員工聯名寫了一份《證明》。
律師:當事人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對此,江西法報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峻稱,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圣通公司不給勞動者勞動合同,強逼勞動者簽訂《保證書》否則予以開除的做法,屬嚴重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同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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