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90年代初,全球稀土市場被美國、俄羅斯等國所壟斷。1990年后,隨著稀土出口放開,我國大量企業開始從事稀土出口貿易,出口競爭的加劇使得歐美國家的稀土價格失去競爭力,倒逼這些國家逐步摸索出適應本國稀土資源開發的方式,大致可分為4個方向。
首先,將稀土開發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實現稀土多渠道供應。出于資源供應安全考慮,作為稀土主要消費國的發達國家通常優先采購中國、印度等供應地的稀土產品。
其次,加大科研力度,提升稀土應用技術,占領高端產業鏈。稀土應用包括“原礦—精礦—分離產品—功能材料—器件—實用商品”產業鏈,越接近后端,對環境的破壞越小,效益越高。包括美國、澳大利亞在內的發達國家主攻稀土高端產業鏈,而我國位于稀土產業鏈的初級階段。
第三,重視稀土產業化研究。外國在稀土應用基礎研究上時間較長,在實際應用、生產中有很大優勢。在美國、歐洲一些稀土產業基礎較好的企業,通常擁有自己的稀土應用研究室,更有針對性,使得研究與應用緊密結合在一起。
第四,實施開發稀土替代計劃,通過提升回收技術進一步實現稀土的可持續利用與開發,進而節約稀土資源,降低對稀土的依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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